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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有土地】平羅縣創(chuàng)新三項舉措 確保棚改工作取得實效
2013年以來,平羅縣牢牢把握“惠民生”這一根本落腳點,始終堅持問題導向,從群眾最關心、最直接、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,主動擔當作為,積極探索創(chuàng)新,在不斷查找解決問題中檢驗棚改工作實效。
一是以任務為鏡查進度。對照工作任務,按照“一周一通報、半月一評比、一月一考核”的辦法,著重對棚戶區(qū)改造16個房屋征收組的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辦,并結合末位約談制的落實,逐片區(qū)夯實工作責任。
二是以信訪為鏡找病灶。主動尋找制約棚改工作的“瓶頸”,定期對涉及棚戶區(qū)改造工作的信訪案件進行梳理,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集體“會診”,從案例中尋找群眾意見,深挖政策、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,總結出房屋安置方式存在的具體缺陷。
三是大膽創(chuàng)新破難題。針對安置戶更換樓層、面積頻發(fā)等問題,縣委、縣政府堅持民意導向,通過走訪、座談會等方式,深入調研,找準癥結,研究出臺了《平羅縣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辦法(試行)》《平羅縣房地產去庫存實施方案》《平羅縣棚戶區(qū)改造實行政府購買商品房安置實施方案》等指導性文件,在全區(qū)率先推行房票安置方式,將全縣13家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的庫存商品房納入棚戶區(qū)改造安置房源,動員群眾持房票進行自由選擇,滿足了安置戶在全縣不同地段、選擇不同戶型、樓層自主購房的意愿,極大地改善棚戶區(qū)居民的居住條件,讓被拆遷群眾享受到更好的商品房小區(qū)的服務管理,縮短了群眾房屋被征收后臨時過渡的時間,解決了長期以來政府安置難、安置慢的問題;同時,對自主選購房源進行了限價,有效保障了被征收戶的合法權益;通過房票安置工作的落實和大力推行,有效的盤活商品住房及商業(yè)房存量,加大了商品房去庫存力度,使低迷的房地產市場得到了復蘇,康湖水岸、金都家園等二期工程也相繼開工建設,有效促進了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。
2017年以來,我縣基本實現貨幣化安置,政府棚改售房2427套,其中采用房票回購商品房1890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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